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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关于举办中外合作护理专业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时间:2026-03-25来源: 作者:点击数:

为深化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公办高等院校中外合作办学学费调整工作有关指引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5〕1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实际与项目生均培养成本情况,拟定中外合作护理专业收费标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合作双方:中方为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外方为马来西亚林肯大学学院

2.办学层次:专科

3.学制年限:3年

4.办学模式:3+0 国内全程培养

5.培养特色:由合作双方派员成立的“联合管理委员会”根据合作办学协议,负责组织教学实施与管理工作。外方负责为中方提供引进课程的合格师资、教学大纲、教材母本及其他教辅资料,引进方专业核心课程门数占该项目核心课程门数77.78%学生毕业可获得清远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达到马来西亚林肯大学学院学历文凭授予条件和标准,学生获得对应的专科文凭证书。

二、拟定收费标准

1.学费:18800元/生·学年。该标准基于项目师资引进、教材开发、教学设备投入、国际交流服务等办学投入成本核算,并参照省内同类院校同层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收费水平制定。

2.住宿费:按我校同校区同类型宿舍收费标准执行,为1200元/生·学年含基本水电费

3.代收教材费按规定收取,遵循“多退少补”原则。

三、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自20260325日至20260331日)。

四、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箱:qyptcwc@126.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中外合作护理专业收费标准征求意见”

2.邮寄地址:清远市东城区蟠龙园清远职业技术学院,收件人:学校财务,邮编:511500

3.联系电话:0763-3936966,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清远职业技术学院

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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